【益丰药房:因“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”被处罚 旗下分店被罚760元】财联社7月25日电,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,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湾店因“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”被处罚,行政处罚内容为罚款0.076万元。经查明,该分店在某电商平台的“益丰大药房-江湾店”网络店铺上以150元/桶的价格销售“多力葵花籽油 5L”产品。该涉案产品的进货价格为72元/桶;疫情前当事人以77元/桶的价格销售了2桶“多力葵花籽油 5L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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